个独“拆分术”正在批量失效
核心要点
个独"拆分术"正在批量失效。把一个主体的收入拆成几个个体户、几家个独分摊,这套做法在数据打通之后,反而成了最显眼的异常。
6月5日,国家税务总局一口气曝光了五起高收入自然人偷逃个税案。江苏、福建、甘肃、重庆、大连——五个省份,五种手法,同一批公告。
党迎凤案是其中之一。
这个案子拆开来看,每一个细节都在回答同一个问题:为什么很多老板以为天衣无缝的个独拆分术,智慧税务之下正在批量失效。
党迎凤名下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——重庆久峦广告营业部。
2022年,久峦广告自行申报收入250万元。其中238.5万填报为国债利息收入,免税。剩下的11.5万,正常纳税。
看起来,很会规划。
但系统里另一组数据对不上:久峦广告当年对外开的发票全是设计费,没有一张和国债有关。申报免税收入的类型和实际开票品目,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。税收大数据平台把这条异常推到了稽查局——这就是上级部门最初推送的线索。
检查人员问财务人员怎么回事。对方回答:那238.5万其实是成本费用,填表的时候写错了。
那成本费用的凭证呢?合同呢?发票呢?
稽查人员调出久峦广告的财务明细账。账面记载的成本费用,全年合计295.52元。
不是295万。是295块5毛2。
而那238.5万的所谓成本费用,财务人员承认,是按一定比例自行推算出来的。没有合同,没有发票,没有支出凭证。什么都没有。
238.5万,凭空编了一个数字,填进了申报表。
查完久峦广告,稽查人员把党迎凤名下另外两家企业也翻了出来。
舟山创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,同样的配方——2022年虚列成本225万,2023年虚列158.32万,合计383.32万。同样没有任何发票、人工支出凭证、服务协议。
第三家企业的名称未在公告中披露,但三家合计经营所得909.31万元,早已全部确认。
到这里,已经不是填错了,是系统性虚构扣除。
三家个独都完成了各自的申报。每家的A表(预缴)、B表(年度汇算清缴),该填的都填了。
看上去合规。党迎凤大概也是这么想的——否则不会在补罚502万之后打行政诉讼。
但她漏了一个东西。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〉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0〕91号)附件1第十二条:
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,年度终了时,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,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应纳税款。
翻译成人话:你名下有多少家个独,年底全部收入加在一起算税。不是每家分开算,而是汇总算。
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,在税法上归属于投资者个人。你开三家、五家、十家,所有收入在年度终了时汇总,适用一档超额累进税率。909万,对应的税率是35%,不是每家独立算出来的5%-10%。
少缴个税274.02万元。补税+滞纳金+罚款,合计502.44万元。
2025年10月,党迎凤向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要求撤销稽查局的《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》和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以及重庆市税务局的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。
2026年5月,一审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。
2026年5月18日,党迎凤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说这些不是要跟踪诉讼进程。是让你看到:当事人对我没错的信念有多坚定——直到502万的账单摆在面前,还在打官司。
上海财经大学田志伟院长在总局6月5日发布的评论文章中把话说得很清楚:多家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不能分开独立计税。
他还补了一句容易被忽略但同样致命的规定:每年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、专项附加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,只能在一个地方用一次,不能在多家企业间重复扣除。
逾期不做汇总申报,罚款两千到一万,金额不大。但记录进纳税信用档案之后,影响发票领用、银行信贷。长期不处理,可能被认定为非正常户。
真正的风险从来不只是补税和罚款。
智慧税务上线之后,一个人名下有多少经营实体、各自收入和申报情况,系统里一目了然。拆分术能奏效的前提——税务局不知道这些企业属于同一个人——这个前提已经不存在了。
而汇总申报的要求也不是新东西。财税〔2000〕91号文,2000年就写清楚了。只不过过去手工时代,跨区域经营的个独很难被归集到同一自然人名下。现在数据打通了,一条二十多年前的规则终于有了牙齿。
这就不是一个新规则,而是一个沉睡多年的老规则,在数据时代醒了。
如果名下已有多个个独架构,现在不是慌的时候,是自查的时候。
第一,所有个独的经营所得是否做了C表(年度汇总申报)。A表和B表都填了不等于合规,C表才是决定税率的那张。
第二,各家企业的成本费用凭证是否完整可查。295.52元的账面成本对不上238.5万的申报——这个级别的偏差,一查就穿。
第三,如果有核定征收的历史期间,确认当时是否符合核定条件。这一点将来被回溯的风险很高。
拆分本身不是原罪。但把流程上的分别申报当成税法上的分别计税,这个认知偏差的成本,党迎凤替大家付过了。
502万,买一个教训。
本文案例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6月5日公布的五起高收入自然人偷逃个税典型案例之一——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自然人党迎凤偷税案件。党迎凤案一审已判驳回,目前正在上诉中。